建筑行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什么关系呢?一直以来总是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去年,住建部官网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明确提出:存在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情形,应当认定为转包,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已经明确“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此类行为属于转包。子公司不是属于母公司的吗?有文件强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就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跟母公司不是一体,在法律性质上与所谓的“其他单位”一样,子公司的资质、资金、管理、技术和人员等都跟母公司其实是无关的。
(一)什么是转包
转包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二)转包有什么后果
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而且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以后还是达不到要求的话,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
所以,今后母公司中标不要图方便让子公司做。这些大大小小的施工单位可能并不成型,甚至建筑资质不达标,可能在项目中发生事故或者建筑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